关于我们 AboutUs 更多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原名海大律师事务所,业内惯称“海大所”。于1998年由海南大学法学院申请,经司法部领导批示、海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于2001年5月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公平和正义,是法律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海大平正所”孜孜以求的梦想。若得公平和正义,天下无讼又何妨?“海大所”愿与您携手同行,实现梦想!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