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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大所  日期:2022.08.08  点击:4435  属于:上级单位
海南省律师协会  海南省律师工作局
关于做好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是我省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以来遇到的最大、最复杂的一起疫情,为做好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现就我省律师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一)高度重视。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确保全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责任。各律所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要教育引导本所律师及行政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违规炒作案件。
   (三)主动作为。各律师事务所要动员律师扛起责任担当,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依法抗击疫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要为领导决策把好法律审核关,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广大律师要积极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专题法律讲座等,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村(居)法律顾问APP等多种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队伍安全防控。各律师事务所要教育引导律师和行政人员,遵守日常防疫指引,非必要不聚餐聚会聚集,科学佩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要服从社区安排,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保持安全距离,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家庭成员防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积极配合做好统计、排查、溯源、流调、检测等各项防疫工作。
 (二)加强人员排查防控。各律师事务所要对律师和行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亲属进行全面动态排查,发现核酸检测异常或确诊感染情况第一时间向居住社区、省律师协会和省律师工作局报告,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或接受治疗。
 (三)加强办公场所防控。各律师事务所要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杀菌,保持通风;对来访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码核验,采取错时咨询、网络咨询等方式,避免交叉感染;疫情严重地区的律所,按防疫要求居家办公。
    三、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自觉扛起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律师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律师事务所要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组织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省律师协会要加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工作,适时开展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海南省律师工作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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