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限度判断的路径修正与视角转换
来源:《广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
日期: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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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学术论文
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难以成立的原因在于裁判者在进行裁判时以发生重大损害结果作为防卫过当的主要判断依据,同时其对于正当防卫的行为限度及结果限度的考查视角及判断路径存在倒置现象。对于正当防卫限度的判断应当遵循“行为—结果”进路,在行为限度的判断上应从防卫人的视角出发站在行为时点一般人的立场来审视防卫行为是否属于客观需要。而在结果限度的判断方面,则应从侵害人一方进行考查,实施该不法侵害可能会遇到何种反击以及会对侵害人自身产生何种损害,在一般人能够预见的范围内的损害结果如未超出防卫限度的,不成立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