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海洋文物保护制度比较研究
来源:《南海法学》2020年第3期
日期: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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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学术论文
我国对于“水下文物”的定义、所有权制度和开发保护制度在原则上与法国法十分相似,证明我国海洋
文物保护道路是正确的,在国际上是有先例的。但在具体规则上,我国应对“水下文物”这一概念予以细化,根据
文物所处地域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开发保护制度;在尊重物权和市场规则的基础上,利用征收、捐赠等制度促进海洋
文物的国有化;细化海洋文物发掘审批事项和奖惩规则,施行建设工程中海洋文物调查、勘探、发掘国家“报销”
制度,明确发现、发掘后的最迟上报、上缴时限。